接最新管局通知: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上级要求12月25日前逾期不整改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您的网站已完成ICP备案,请您按照法规要求,在网站开通时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链接须指向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
网站添加备案号:
以下以蜀戎网络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备案号后的效果。
网站底部已添加网站的备案号“鲁ICP备19056353号”。
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单击即可跳转至工信部查询、确认备案信息。
网站添加版权所有:
ICP备案成功后,部分省份管局要求,例如山东省,需要在网站下方添加版权所有,所添加的版权所有需要与您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以下以蜀戎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版权所有后的效果。
网站底部已添加版权所有:? 2012-2020 Srw.wang 版权所有。
经营性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属于经营性网站(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则需在ICP备案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详情请参见经营性备案。
详情请参见经营性备案。https://help.aliyun.com/knowledge_detail/36978.html#concept-rhw-fsl-zdb
说明 弹性Web托管服务器不支持经营性备案。
公安联网备案:
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详情请参见公安联网备案。
各地区用户申请公安联网备案的入口如下:
上海地区用户:请参见关于上海市网站公安联网备案公告。
全国(除上海)用户: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公安联网备案审核通过后,您需在30日内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您的已备案网站详情中,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和备案编号HTML代码,下载备案编号图标,并编辑您的网页源代码将公安联网备案信息放置在网页底部。
操作引导链接:https://help.aliyun.com/document_detail/146190.html#title-1oz-nkb-9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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